什么是「平安三宝」
「平安三宝」是三份重要的法律文件:遗嘱、持久授权书和预设医疗指示,旨在协助我们在精神健全时,预先计划好日后的财务、照顾和医疗安排。
第一宝:遗嘱 (Will)
(俗称:平安纸)
预先说明离世后,遗产如何分配
| 关键角色 | 条件 | 任务 / 详情 |
|---|---|---|
| 立遗嘱人=你 | 「识得谂」= 仍具精神行为能力 | 签平安纸时须具精神行为能力。长者或重病患者,通常要有医生证明当时「识得谂」 |
| 受益人 | 「有得分」 | 获得遗产的人 |
| 执行人 | 「信得过」 | 负责按遗嘱分配遗产,可以同时是受益人 |
| 两名见证人 | 「有得睇无得分」 | 只负责见证签名,绝对不可以是受益人 |
好处:有效遗嘱可令遗产承办程序顺畅,大大减轻家人行政和情绪压力
第二宝:持久授权书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,简称EPA)
预先授权可信任的人,万一日后失智或昏迷,代自己管理财产,供养自己和家人
| 关键角色 | 条件 | 任务 / 详情 |
|---|---|---|
| 当事人=你 | 「识得谂」 | 签署时必须具精神行为能力 |
| 受权人 | 「信得过」 |
你授权管理你财务的人。最好比你年轻、信得过、办事妥当、了解你的价值观和财产、在香港居住
* 如果多过一个受权人,可选「共同行事」(一齐决定)或「共同和个别行事」
|
| 医生见证人 | 「有得睇无得分」 | 确认你「识得谂」,不可以是受权人或受益人 |
| 律师见证人 | 「有得睇无得分」 | 解释法律效力,不可以是受权人或受益人 |
好处:避免失去精神行为能力后,因家人未获授权而无法动用你的资产支付你的医药费和生活费
第三宝:预设医疗指示(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,简称AMD)
预先说明,万一日后陷入末期疾病、植物人状态或不可逆转昏迷,你拒绝接受特定维持生命治疗
(例如不插喉、不作心肺复苏),希望有尊严地离开
| 关键角色 | 条件 | 任务 / 详情 |
|---|---|---|
| 当事人 | 「识得谂」 | 签署时须具精神行为能力 |
| 医生见证人 | 「有得睇无得分」 | 解释内容和后果,确认你清醒自愿,不可以是受益人 |
| 另一见证人 | 「有得睇无得分」 | 同样不可以是受益人 |
好处:避免弥留之际受不必要痛苦,拖长死亡过程。 同时亦减轻家人要替你作生死决定的压力,
避免日后内疚和争拗
避免日后内疚和争拗
「平安三宝」可以随时撤销或重立,大家可以放心按需要计划
*内容参考:陆文慧律师、国际公证人 (2022),《赢在终点线 (修订版)》,香港: 亮光文化
服务流程
由律师、医生及/或医疗专职同事与合适参加者签订「平安三宝」
01
会面前
咨询及评估
负责同事会在参加者与律师会面前,初步了解参加者的医疗及财务规划。 并在有需要时,进行或转介参加者作进一步的认知评估
02
第一次
律师会面
旨在让律师了解参加者对财务、医疗的想法及考虑
03
第二次
律师会面
进入「平安三宝」的正式法律服务阶段。 参加者须呈交相关文件,由律师检视并跟参加者口头确认有关之医疗及财务安排。 律师会于会面后因应会面内容草拟相关文件。 如有需要,律师会转介个案予本园护士讲解预设医疗指示
04
第三次
律师会面
律师跟参加者详细解释已草拟的法律文件,由医生评估及确定参加者的认知能力及进行签署
* 律师会面时间每次约为30分钟至60分钟,视乎个别情况而定
* 上述流程或会因应个别情况有所调整
* 上述流程或会因应个别情况有所调整
服务对象
- 年满60岁或以上人士
- 能理解及表达自己的医疗及财务意愿
服务收费
- 完成「平安三宝」文件的基本收费为港币 13,000元(实际费用因应参加者情况的复杂程度及认知程度而定),
- 若于第二次会面后要求重新草拟文件,费用则另行计算
- 单项法律文件收费另议
查询电话
备注
- 持久授权书在高等法院的注册费用需另行收取
- 所有文件正本由参加者自行保管,本园 / 负责医生 / 律师均不会保存文件正本或副本
- 参加者可邀请家人陪同会面,但以不影响参加者表达及签署文件的自愿性为原则
- 如参加者与家人讨论医疗及财务安排遇到困难,可联络本园查询安排家庭治疗师协助
- 如参加者希望制定预设照顾计划,可联络本园查询
- 赛马会耆智园保留修改上述服务内容及收费的权利,但会预先通知参加者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