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麽是「平安三寶」
「平安三寶」是三份重要的法律文件:遺囑、持久授權書和預設醫療指示,旨在協助我們在精神健全時,預先計劃好日後的財務、照顧和醫療安排。
第一寶:遺囑 (Will)
(俗稱:平安紙)
預先説明離世後,遺產如何分配
| 關鍵角色 | 條件 | 任務 / 詳情 |
|---|---|---|
| 立遺囑人=你 | 「識得諗」= 仍具精神行為能力 | 簽平安紙時須具精神行為能力。長者或重病患者,通常要有醫生證明當時「識得諗」 |
| 受益人 | 「有得分」 | 獲得遺產的人 |
| 執行人 | 「信得過」 | 負責按遺囑分配遺產,可以同時是受益人 |
| 兩名見證人 | 「有得睇無得分」 | 只負責見證簽名,絕對不可以是受益人 |
好處:有效遺囑可令遺產承辦程序順暢,大大減輕家人行政和情緒壓力
第二寶:持久授權書(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,簡稱EPA)
預先授權可信任的人,萬一日後失智或昏迷,代自己管理財產,供養自己和家人
| 關鍵角色 | 條件 | 任務 / 詳情 |
|---|---|---|
| 當事人=你 | 「識得諗」 | 簽署時必須具精神行為能力 |
| 受權人 | 「信得過」 |
你授權管理你財務的人。最好比你年輕、信得過、辦事妥當、了解你的價值觀和財產、在香港居住
* 如果多過一個受權人,可選「共同行事」(一齊決定)或「共同和個別行事」
|
| 醫生見證人 | 「有得睇無得分」 | 確認你「識得諗」,不可以是受權人或受益人 |
| 律師見證人 | 「有得睇無得分」 | 解釋法律效力,不可以是受權人或受益人 |
好處:避免失去精神行為能力後,因家人未獲授權而無法動用你的資產支付你的醫藥費和生活費
第三寶:預設醫療指示(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,簡稱AMD)
預先說明,萬一日後陷入末期疾病、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昏迷,你拒絕接受特定維持生命治療
(例如不插喉、不作心肺復甦),希望有尊嚴地離開
| 關鍵角色 | 條件 | 任務 / 詳情 |
|---|---|---|
| 當事人 | 「識得諗」 | 簽署時須具精神行為能力 |
| 醫生見證人 | 「有得睇無得分」 | 解釋內容和後果,確認你清醒自願,不可以是受益人 |
| 另一見證人 | 「有得睇無得分」 | 同樣不可以是受益人 |
好處:避免彌留之際受不必要痛苦,拖長死亡過程。同時亦減輕家人要替你作生死決定的壓力,
避免日後內疚和爭拗
避免日後內疚和爭拗
「平安三寶」可以隨時撤銷或重立,大家可以放心按需要計劃
*內容參考:陸文慧律師、國際公證人 (2022),《贏在終點線 (修訂版)》,香港: 亮光文化
服務流程
由律師、醫生及/或醫療專職同事與合適參加者簽訂「平安三寶」
01
會面前
諮詢及評估
負責同事會在參加者與律師會面前,初步了解參加者的醫療及財務規劃。並在有需要時,進行或轉介參加者作進一步的認知評估
02
第一次
律師會面
旨在讓律師了解參加者對財務、醫療的想法及考慮
03
第二次
律師會面
進入「平安三寶」的正式法律服務階段。參加者須呈交相關文件,由律師檢視並跟參加者口頭確認有關之醫療及財務安排。律師會於會面後因應會面内容草擬相關文件。如有需要,律師會轉介個案予本園護士講解預設醫療指示
04
第三次
律師會面
律師跟參加者詳細解釋已草擬的法律文件,由醫生評估及確定參加者的認知能力及進行簽署
* 律師會面時間每次約為30分鐘至60分鐘,視乎個別情況而定
* 上述流程或會因應個別情況有所調整
服務對象
- 年滿60歲或以上人士
- 能理解及表達自己的醫療及財務意願
服務收費
- 完成「平安三寶」文件的基本收費為港幣 13,000元(實際費用因應參加者情況的複雜程度及認知程度而定)
- 若於第二次會面後要求重新草擬文件,費用則另行計算
- 單項法律文件收費另議
查詢電話
備註
- 持久授權書在高等法院的註冊費用需另行收取
- 所有文件正本由參加者自行保管,本園 / 負責醫生 / 律師均不會保存文件正本或副本
- 參加者可邀請家人陪同會面,但以不影響參加者表達及簽署文件的自願性為原則
- 如參加者與家人討論醫療及財務安排遇到困難,可聯絡本園查詢安排家庭治療師協助
- 如參加者希望制定預設照顧計劃,可聯絡本園查詢
- 賽馬會耆智園保留修改上述服務內容及收費的權利,但會預先通知參加者
